鲁网9月27日讯2023年4月12日晚上8:20时许,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大队事故处理科值班民警接到王村派出所电话报警,称在泉王路大史社区西侧路段,一行人被撞伤,现场有车辆碎片,肇事车辆逃逸。
接到报警电话后,周村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经勘查,现场仅遗留些许血迹及少量汽车碎片,肇事车辆不在现场,伤者已被送往医院。
事故发生在晚上,又没有目击证人,案件侦破困难重重。办案民警连夜多方查找事发地点周边监控,经过大量摸排,终于在第二天下午锁定了鲁C0**2J号轿车具有肇事嫌疑。并在王村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找到了该嫌疑车辆。经痕迹比对,车辆痕迹与现场遗留碎片完全吻合,民警锁定车辆所有人毕某某为嫌疑人。
民警多次上毕某某家中了解情况,毕某某均不在家,家人也提供不出他的去向。后经多次查找终于和毕某某取得了联系,经民警多次给毕某某做思想工作,普及法律常识,毕某某在2023年5月5日到周村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投案自首,并对驾车发生事故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2023年9月19日,毕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群众事无小事,在事故发生后,整个侦破过程王村派出所民警与周村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协同作战,为案件有序进展提供了很大帮助。(通讯员 胡安丽 周芙蓉)
责任编辑:姜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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